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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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六維魔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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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鶴髮童心
靜脈注射丙泊酚,本質上就是實施全身麻醉。全身麻醉技術屬於高風險醫療技術,實施全身麻醉不僅要有麻醉科執業醫師資質,還要具備全麻技術資質。不是所有的麻醉科醫生都有資質靜脈注射丙泊酚的,更何況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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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橘籽醫生
這裡有一個關鍵點護士鄭某是遵婦產科李某醫囑,為患者用藥的。李某應該負主要責任,鄭某負次要責任,還有在患者搶救過程中有沒有進到應該進的義務。在日常工作中丙泊酚就是護士注射的,但是一定有麻醉師在場,有醫屬,同時還要有麻醉機或呼吸機,具備氣管插管能力及必要物品。這個護士有點太冤了,她不可能自己去推丙泊酚,肯定有人安排他去幹這個工作,真正要處理的是那個人。
看具體情況,救命的時候沒有考慮那麼多。
120院前急救醫生護士司機各司其職,嚴格意義上來說,醫生護士做擔架工背扛病人是禁止的,但沒有多出來的人手啊!
麻醉醫生特別稀缺,什麼都讓麻醉醫生做有點不現實。急救現場氣管插管,爭分奪秒搶救性命要緊還來一個“出示麻醉證件”儀式不成?
區域性麻醉普通醫生都在用,護士屬於專業技術人員,不應該侷限接針水、修剪指甲拍照工作。當然,護士執行醫生醫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