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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淡薄7744

    這個是兩個不同法律關係。正如小偷偷了人家東西,我們不能抓了小偷捆綁起來去毆打其致傷、致死或者遊街示眾,而只能將其扭送公安機關。這些都是毫無爭議的最基本的法律常識。近年由於輿論的炒作,對反殺案件的過度渲染,迫於輿論壓力,冷水灘公安只好對踹人少年撤銷案件處理。這是非理性的輿論對理性的法律的又一次戕害。如果我們容忍和保護冷水灘踹人致傷猥褻者的少年。意味著我們可以以暴易暴,以犯罪對付犯罪。今天你把我打成輕傷,明天我可以去把你打成重傷,都合法化,這不是扯嗎?以後大家都不需要公安機關介入了,你猥褻,我打你,你盜竊,我打你,你強姦,我打死你,互相報仇即可。大家說,這不是笑話嗎?

  • 2 # 正能量需要關注

    少年出於見義勇為追逐違法嫌疑人,出事之後,應免除處罰。少年主現上不具有故意傷害他人目的。相反出於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其主觀上是懲惡揚善。如果判少年有罪,以後誰敢出於公心制止違法行為?

  • 3 # 瑞衍堂消毒抑菌日用

    按事實動機來判斷,有犯罪事實的必定嚴懲!如果是無心的,那就要另當別論了,如果致殘的可相對做一些經濟賠償,但是一定要秉公辦理。

  • 4 # 法律新視點

    我不是法官,我是警察。作為警察而言,可能很難辦,如果不追究,有人認為是保護傘,事實上。警察的擔當沒有法律保護。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是一個喪偶30天的中年女人,現在有男人追求我,我該答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