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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志194122353

    經業主選的業委會,要是不拿工資誰又義務去幹,到時都和物業一條心了。所以誰去監督業委會這隻能是政府部門管的事了。

  • 2 # 手機使用者60140368840

    一般不會,業委會主任也好,其他人也好,應該替小區做事,首先物業拿出可行方案,而且物業工程,專案經理,業委會成員都會到現場查勘,落實合理的方案!至於價格貨比三家,由業委會決定。物業負責現場監督,配合,服務,安全,根據要求驗收,對全體業主負責!不需要每個業主認可。

  • 3 # 藍夕陽

    小區管理是一個非常複雜的難題,如果業主上升到法律層面提出問題,那可以說在小區是做不到的,如果某一件事需要召開業主大會來解決,召開一次業主大會比登天還難,因為達不到法律規定的出席人數,費力召集的業主大會無效,再來召集時參加的業主更少了,所以這是召集難,其次是表決難,某一件事每位業主都有自己的主張,每個人都是主人,應該是依多數業主的意見執行,但是有些不同意見人還是不依不饒,只能由業委來判定執行了,所以,有許多的具體的事務,需要有人來做,而且每位業委都是盡義務在工作,如果業主挑剌則事難辦了,所有的業主都應以大局為重,還是業主間相互勾通相互包容吧,共建自己的詳和幸福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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