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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心牧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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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嚴化萍
我是這樣認為的,自己有一個生存的能力,也有獨立能幹任何事情,滿可以養活自己,你要是確實因病,或者失去勞動能力,給你一月2萬元錢,讓你去聲乞丐,你也不一定去當,因為每一個人都是有自尊心的,在沒有任何辦法的情況下,去當乞丐,正常能夠有勞動能力的,一般來說都不去當乞丐,別說是給2萬元,就是給10萬元,都不願意去當乞丐,當乞丐總歸不是一條出路,還是靠自己勞動努力爭取來的錢,那花的多麼的仗義,自己用自己汗水和勞動付出代價,掙的錢花有自尊,當乞丐就行了,沒有自尊,人人都看不起,潮笑你.等等,很多不好聽話,讓你都受不了,所以當乞丐給2萬元,也沒人當,還自己去勞動,這才能是長遠的。
這個沒誰清楚時間長短啊,一週的話肯定很多人搶著去,一個月的話半數以上都會考慮一下,一年的話應該沒有人會考慮這個吧。按照一個月兩萬來考慮的話,以我個人來說,我會拒絕。
我是個很容易滿足的人,以我現在和我老婆的收入,只要不出現大病大災,可以在宜春這個小城市活的比較好。父母健康,女兒乖巧,老婆脾氣不好,但孝敬長輩,家庭目前很和睦。所以就我自己而言,沒必要為了兩萬去做個乞丐。ps:如果再加價的話就不好說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