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工程案判例研究
-
2 # 海闊顯天空
這種事情說好解決也好解決,說不好解決也不好解決,就是一個錢的問題。
我原來的小區也是小區統一管理,結果漏水非常嚴重,並且管網破損嚴重,5-6樓經常沒有水。5-6樓及物業呼籲改為一戶一表,每戶大約1300元, 3-4層因為水大體上還能用,所以有的支援有的不支援,1-2層水可以用,所以一般都在出各種主意,找開發商,找政府,找自來水公司,反正是不出錢!
停水是好事,大家都過不下去,錢基本上就會解決,這樣將小區改為一戶一表也就沒有問題,這是長久解決問題的辦法!
因此,祝你們小區停上一個月,大家誰也沒法過,這樣才會讓大家都行動起來。
-
3 # 小鼠先生
按社會形態而言,水廠應該不會直接將整個小區的自來水停止供應!因為這畢竟涉及一個民生問題,影響戶數居多!
如果你正常交費給代理方,但是代理方沒有給你正常提供供水,也可要求代理方協調供水事宜!
一般來說,水電氣合同,欠費不能直接停止供應,要催告後仍然拒付的方可中止供應。就本案而言,基於合同的相對性和獨立性(一戶一合同),採用一刀切式的停水無疑是損壞了未欠費人的權益,是違約行為,要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