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馬躍成
-
2 # 坐井說天123456
看合同,這都是不懂形勢,盲目投資的結果,現在是契約社會,一個貪字,就是給自己挖的墳墓!既然是投資,那就掙賠自己承擔,誰規定了,只讓你掙錢,不讓你賠錢了?笑話,維權都是扯淡…早點買了,少賠錢就是維權了……
-
3 # 視角銳評
業主應該理性對待這件事,畢竟簽訂合同在前,如果合同條款裡寫有如果價格跌了可以補償,那屬於合理合法,畢竟沒有這一條啊。
-
4 # 手機使用者6900608668
國家去年都說,房子是用來住的,房子價格不是有升沒跌的,你心血來潮買了房子,就搬進去住吧,有什麼維權不維權的。等於炒股,你被綁定了,虧了,維權什麼?投資!不一定贏的,可能虧的,就要有這心裡。
-
5 # 和氣生財38782
既然房子是商品,就有漲有跌,有一部分購房者動機是做投機行為,炒房或當投資理財使用,這種做法也對,但房子畢競是商品,價格市場需求說了算,當投資當然有風險。鬧房者沒有法律依據。
進行理性維權,就要準備證據,不能說降價了,於是要維權,還我血汗錢。不降價,你就不是血汗錢,如果房價上漲了,你就是聰明的投資人了。房價下降,就砸售樓處,這就是無賴行為。如果真心維權,只有一條路,就是依法維權,可以找開發商索賠,也可以到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