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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家和萬事興140269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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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張娟娟
三思而後行,小妹妹。我是個五十歲的大姐,我是從離婚的沼澤中走出來的,我告訴你答案。
“老公帶兒子遠走他鄉”,這證明老公不想離婚,況且你們已有兒子了,還有,時間長了,你會不會想兒子呢?你真的能丟下你的兒子嗎?離婚真正原因你們清楚,非離不可嗎?
我當年離婚是丈夫吃喝嫖賭,債臺高築,尤其嫖淫成性,五個女人不多,八個女人還嫌少,況且有了小三,逼我離婚,並人前一套,人後一套,歪心眼用盡。我氣得不得不離婚。可當時只顧自己感受,不顧兒子,造成兩個孩子學業無成,一事無成。兒子自小缺少母愛,長大心理不健全,並和我有代溝……
你們之間不是因為原則性問題,能不離婚就別離,看在兒子的份上,三思而後行。
不知道你老公是因著什麼原因帶著兒子遠走他鄉?可是我個人認為不到萬不得一的情況下他是不會離開自己心愛的家的,如果你不想和他過了就好離好散,真是想離婚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的,你又沒說清楚是什麼原則他離開的家,是他另有新歡還是咋滴?還是你的問題?把這個問題想清楚了,願你們早日和好理性處理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