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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晏伶老師

    人作為一個個體存在於這個世界,不是在獨處就是在共處。一個人在的時候稱之為獨處,獨處的時候展現的是自我,講究的是愉悅自己,自己怎麼高興怎麼來,不會傷害到別人。兩個以上的人在一起稱之為共處,也稱之為團體,展現的是角色,共處的時候講究的是愉悅他人,不論是在家庭,還是在學校,還是在職場,還是在社會公共場合,都是在某個團體中與人共處。每個團體都有每個團體的規則,團體中的每一個個體都應該按團體規則賦予自己扮演的那個角色的規範,和團體中相對角色對自己的角色行為期待去行事,否則個體就會破壞團體規則,個體自己和相對角色也會受到傷害。

    當廳長的老公在他的職場團體中排程指揮這個團體中的每一個個體履行職責,權力系統使然,有點官架子,可以理解。但他回到家庭這個團體中,他的角色也就發生了變化,他的角色只是丈夫、兒子、父親……等。當他還沉浸在廳長這個角色,對家人擺官架子時,你就明確告訴他:"我們家沒有設定廳長這個崗位,如果還想再扮演廳長角色,請回單位去;要在家裡去,你必須轉換角色,當好丈夫、好兒子、好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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