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十年,有兩個孩子,分居五年,兩個孩子跟我生活,他每月看一次孩子給一次生活費,因為孩子上學的原因,幾年內都不可能再生活在一起,我可以獨立掙錢,家務我會做,孩子是我帶,有必要繼續這樣耗下去嗎?
回覆列表
-
1 # 深秋楓葉林aa
-
2 # ligh951
透過您的描述您和您先生應該是已經沒有感情了,而且您的先生根本就不盡做父親的義務,名存實亡的婚姻沒有任何意義,也會給你和孩子造成情感的拖累,你不應該優柔寡斷,因為已經叫不回你的先生,與其這樣就該當斷則斷,避免拖拖拉拉,儘快找到你幸福,女人一輩子不容易,找到這樣一個老公更是不幸。
-
3 # 飛翔的駱駝1019
如果沒有原則性問題,建議不要分手,新的人到來有新的問題,並且人是會變化的,隨著時間,一個人帶孩子不現實,於孩子成長不利,畢竟孩子也需要父愛,如果能找到一個愛你也愛你孩子的,那你可以結束上一段,個人覺得,現實生活,可能並不是電視劇,不要認為下一個人就是幸福,往往下一個還不如第一個
謝謝你的邀請!結婚十年,兩個孩子還小吧,孩子太小正是離不開父母的時候,也正是要花錢的時候,現在你的丈夫每月給你們生活費,說明他對這個家、對孩子和你還是有責任心的,如果離婚,孩子心理上會受傷害,你自己再帶兩個孩子,困難可想而知,如果再找,可能沒人會承擔養孩子的重任,如果你丈夫在外沒有沾花惹草,你們可以靜下心來好好的談談,盡最大努力保住這份感情,畢竟是原配、孩子是親生的,有血肉之親。實在不能挽回,也只能接受現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