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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孟妃青

    你心夠狠的啊!

    假如你有心臟病,丈夫把你趕出家門,先說犯不犯罪,就問你,心裡好受嗎?肯定不好受。

    回到問題裡,丈夫有病了,將之趕出去,你已經觸犯法律了,這是遺棄罪。

    假如丈夫在患病期間,因為病情的原因,性格變得喜怒無常,情緒低落不穩定,作為配偶,你有義務照顧和開導他,夫妻關係,百年才能修得共枕眠,是緣分,你們肯定有過美好的過去,有自己的孩子,夫妻既是利益共同體,也是情感聯合體,不是說斷就斷的。

    就算你不想跟丈夫一起生活了,完全可以提出離婚,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家產平分,孩子歸誰撫養,一是看孩子的意願,二是看誰更有經歷能力。這樣做,雖然讓丈夫和他的家人心裡不舒服,但也算是光明磊落。總比你把人家孤單單的趕出去好的多!

    最後,作為女性,我還是勸你,不要趕他走,不要離婚,人生在世,誰還沒個三災五病的,不要讓一個跟你共同生活過的親密愛人,在更需要安慰和照顧時而寒了心。我如今是不惑之年,信的是因果報應,所以,盡力做好本分的事,給別人也給自己的孩子做個好榜樣,免得落人口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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