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所說的工傷鑑定不是法律用語,應當叫做勞動能力鑑定,《工傷保險條例》、《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以及各省的勞動能力鑑定辦法作了具體規定另外,勞動能力鑑定是不收錢的。下面我將有關規定梳理如下,以供參考。
一、鑑定時機。工傷職工傷情穩定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可以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起鑑定申請。
二、鑑定內容。勞動能力鑑定包括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兩方面。前者也就是傷殘等級鑑定,從一到十級傷殘。後者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
三、鑑定期限。從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到起作出鑑定結論不超過60天。因傷情複雜的,最長可以延長30日。傷情簡單的可以15日內作出鑑定結論
四、提供資料。主要三項:1.工傷認定申請表,說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傷害程度等;2.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3.醫療診斷證明。
五、權利救濟。對初次鑑定不服的,十五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省再次鑑定為最終鑑定;1年後傷情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複查鑑定。
你好!你所說的工傷鑑定不是法律用語,應當叫做勞動能力鑑定,《工傷保險條例》、《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以及各省的勞動能力鑑定辦法作了具體規定另外,勞動能力鑑定是不收錢的。下面我將有關規定梳理如下,以供參考。
一、鑑定時機。工傷職工傷情穩定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可以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起鑑定申請。
二、鑑定內容。勞動能力鑑定包括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兩方面。前者也就是傷殘等級鑑定,從一到十級傷殘。後者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
三、鑑定期限。從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到起作出鑑定結論不超過60天。因傷情複雜的,最長可以延長30日。傷情簡單的可以15日內作出鑑定結論
四、提供資料。主要三項:1.工傷認定申請表,說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傷害程度等;2.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3.醫療診斷證明。
五、權利救濟。對初次鑑定不服的,十五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省再次鑑定為最終鑑定;1年後傷情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複查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