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葛容律師
-
2 # 原東峰律師
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情節較輕的,可以爭取檢察院不批捕。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可以辦理取保候審。
最高院關於審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5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行為符合本解釋第一條的規定,認罪、悔罪並退贓、退賠,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犯罪情節輕微,免予刑事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為近親屬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且系初犯、偶犯的;
(三)有其他情節輕微情形的。
行為人為自用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財物價值剛達到本解釋第一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標準,認罪、悔罪並退贓、退賠的,一般可不認為是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酌情從寬。
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公安機關可以撤銷案件,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法院可判決不追究刑事責任或終止審理或宣告無罪等。不屬於上述情況就需要被追究刑事責任了,情節較輕的,可能被判處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