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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稅收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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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順心財務
你提出的問題回答如下:
1、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申報中,如果有調增的,要補繳所得稅,不需要調賬,自然就不會調整報表。
2、會計和稅務的不同是:會計可以入賬記入當期損益的支出,但稅務上有規定必須要調整應納稅所得額,在辦理上年所得稅彙算清繳申報時調增或者調減。
3、比如業務招待費,罰款滯納金等會計在其實際發生時可以據實全額計入當期損益,但在進行所得稅彙算清繳申報時,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招待費只能允許列支60%,40%部分要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罰款滯納金也要調增應納稅所得額。這2項都要在進行所得稅彙算清繳申報時,調增應納稅所得額補繳所得稅,但不做賬務調整,就是說原來的招待費、罰款滯納金等賬務處理不須調整。
彙算清繳,按照企業所得稅的規定,企業應在5月31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的企業所得稅,進行彙算清繳。企業所得稅彙算是根據稅法的規定進行。資產負債表是按照財務會計制度編制的。彙算清繳後,是不需要調整資產負債表的。如果發現有遺漏的事項或經濟事項改變,透過“以前年度損益”科目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