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大家一個法律問題:我小孩小學4年級,在一次下午放學的時候與同學一起回家時,有提議去一小區看一隻貓。這隻貓是小區一居民養的,把貓用籠子關著(沒有上鎖)放在外面的車庫。一群小孩都有同意就一起去看貓。我小孩有把貓從籠子裡抱出來,有一女學生也想抱貓,就從一小孩手上去抱貓(不確定是我小孩還是其他小孩手上抱的),因貓受驚這小女孩被貓抓傷了,家長有帶小孩去打狂犬疫苗。後幾位家長一起有找到貓的主人確認到貓沒有打疫苗,這時這位受傷小孩的家長就要我小孩負所有的醫藥費及後續如果她小孩有任何問題都要負責,因為是我小孩提議去看的貓。另外還有一點可以確定的,包括這個小女孩家長都知道這個小區有一隻貓,小孩們都有去看過這隻貓。請教我小孩在這件事情中要負多大的責任。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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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靜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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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寶貝快樂生活記
雖然小孩一起玩提議去看貓,但小孩沒保護小孩的能力,這屬於家長監督不力造成的。提議看貓的小孩不用承擔責任。
二十四小時內要到醫院及時打疫苗的。像這種事貓的主人沒上鎖有責任一半,抓傷孩子的家長一半。你過意不去可買點禮物去看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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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焦慮老母之歌
不負任何責任。有一案例:小孩向同學提議去池塘游泳,後有同學溺水,法院判決提議的小孩沒責任。提議看貓和小朋友被抓傷,這之間沒有因果關係,如果說小孩子抱貓去撓別人,就是錯了。應該是貓主人負責,他不應該讓小朋友把貓抱出籠子,更不應不制止小朋友之間的搶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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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媽媽問道
如果不是你家孩子抱著貓去撓對方,就不用負責。
出於撫卹的原因,家長可以進行一些補償。但如果是描述中的情況,明顯是沒法做朋友的節奏。建議不要理對方,一旦招惹恐怕未來有點什麼更糾纏不休。對付這種胡攪蠻纏的,這麼辦最省事。
最後提醒下被撓的那一方,覺得委屈可以諮詢下律師。找貓主人要說法可能更合適。
受傷者也是未成年的孩子,其家長也應該有監護責任。不管是哪方家長,既然知道小區有動物,應該都有教育孩子防範的意識。至於如果對方家長非要追責,也可以諮詢專業的法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