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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松蒼敢向雲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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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懂財務的韭菜VLOG
所謂的視同銷售通俗的理解就是企業做的一件事情雖然看上去和銷售行為無關,但是實質上這件事導致了增值稅抵扣鏈條的終止或者某樣東西的所有權轉移了,那這件事就要視同銷售處理。
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都有視同銷售的說法,但是他們是有區別的,要區別他們其實非常簡單,就像我上面提到定義時說的。增值稅就看抵扣鏈條有沒有斷掉,如果斷掉了,那就要確認收入交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就看你對某樣東西的所有權還有沒有,不再擁有所有權了,那就要確認收入交企業所得稅。
我把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法規條文中涉及到視同銷售的情形在另一個稅種當中如何處理,彙總整理在一張圖中,並進行了說明,供參考。
總之,在判斷是否需要視同銷售時。增值稅只要關注某件事會不會開發票,抵扣的進項稅有沒有產生對應的銷項稅,如果整件事不會涉及到開發票或確認銷項稅,那麼這個時候就要視同銷售,把銷項稅確認掉,因為不可能白白讓你抵扣了那些進項稅。企業所得稅就看所有權,做了某件事導致某樣東西的所有權不屬於公司了,那麼就要確認收入。
舉個例子,企業的某種產品,作為福利發給員工,但賬務處理上,該納的稅,該結轉的成本、收益都按正規手續程式結,和正常銷售一個樣,這就是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