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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海風116067626

    沒有什麼“好辦法”,唯有透過法律訴訟,才是合法手段。

    拒交物業費的現象,幾乎在各地的任何小區都不同程度的存在。

    法典之前,許多無良物業公司,採取各類手段催繳物業費,包括:

    門卡、門禁限制進出;水電熱捆綁物業費,或斷水斷電迫使業主就範;電話轟炸,半夜登門,向業主單位發函;在小區公告欄曝光業主資訊;等等等等

    鑑於此,即將生效的《民法典》,在第九百四十四條明確指出,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欠交物業費,這屬於業主與物業在履行物業合同過程中產生的民事糾紛;

    那麼當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時,法典的規定是:

    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 2 # ls665544

    最好的辦法是物業公司按約定的服務標準做好服務,達到所收物業費對應的標準,這樣收取物業費就順利多了。目前看好多業主拒交物業費,主要是物業服務不達標,這是主因。個別業主無理拒交,透過業委會做工作,再不行透過法律途徑。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不思量。自難忘,清明節快到了。你們心裡有最思念的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