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8年6月2號從我老婆二叔手上接手的店鋪,前期現金總共花了二十一萬六,包含一年零三個月房租。最先這店鋪是我老婆的爸媽在經營,去年開年轉給她二叔,後因她二叔原因不做了要我們來接手,當時我們在別處有自己的店鋪,生意也還不錯,她爸媽說這裡要強些,要我們來接手,我老婆當時懷孕了沒人手做,她爸媽說過來給我們幫忙,工資是按利潤的四六分,我六他們四,房租算我的。後來把錢付她二叔合同也沒給我,也沒跟房東說明這店已轉給我了,現在房東不認我,說不租給我了,要她爸媽來做,宣告一下,我跟房東沒任何矛盾,到目前我投資的錢都還沒回來,我才接手一年多三個月現在不租我了,怎麼辦?
請大家幫我分析下怎麼辦,線上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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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實現一個曉目標
既然是個生意人,居然一點法律常識都不懂。早晚會吃大虧。
民間租房一般來說都會明文約定,不許轉租。根本就是為了避免你現在的問題。轉租得亂七八糟的,責任也模糊不清。連房東都不認識,你還覺得你有理?房東都沒點頭,你就敢接手房子?你不倒黴誰倒黴!
你們私下轉來轉去,房東沒找你麻煩,已經算是厚道人了,你還要怎麼樣?現在合同到期,租賃雙方自由決定是否繼續租賃。誰也沒資格強迫別人。房東如果堅決不願再租給你,就麻利點搬家走人。糾纏到最後也是自找沒趣。耍混!呵呵!房東會怕你這個外來過路的?
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側面找人幫你說合,打探下房東不租你的原因。拿出繼續承租的誠意,價格上打動房東。想按照以前的價碼肯定沒戲。聽聽房東的要價,協商一下,儘可能滿足。未必不能皆大歡喜。房東收房以後估計還是要另行出租。如果你能出得起他期望的價格。也未嘗不可。對房東來說房子租誰都一樣。但對你來說可不一樣,意味著你的買賣能不能繼續幹下去。所以雙方的迫切程度是不一樣的。
儘快找房東協商,好好聊天。別整邪門歪道的破事兒。合同都到期了,你延遲每一天,都在占人家的便宜,惹惱了,房東隨時可以把屋裡的東西扔大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