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亞里士多德育體美勞
-
2 # 柱大叔
商品房產權到期後房子還是屬於業主本人的。我國的政策還是非常有趣的,通俗上講的70年產權是說土地產權,就是這塊土地可以使用七十年,而房屋是永遠屬於業主本人的,除非去世後讓別人繼承,一般國家是不會變動房屋。
我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不過目前國內基本上是產權未到期房子不能住了,成危房。原因是房子的主體結構壽命期(設計使用年限)在我國基本上就三大類,按照25、50、100年來設計,也就是說滿足使用功能要求,房子只能撐住25、50、100年。普通民用都是50年的設計年限,公用建築如體育館、圖書館等設計年限取100年。
由此可見土地年限到期,房子給不給住看政府規劃;房子質量方面,會不會倒,能不能繼續使用看設計年限。
由於在施工過程中的粗糙管理,大家看到許多房子到不了設計使用年限就壽終正寢了。不像以前的年代房子都是真材實料,實打實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