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為了希望去奮鬥

    事發原因為住7號樓的女士回家忘帶鑰匙,不得已找來開鎖匠將門開啟,開啟後發現開錯門了,開的是8號樓的大門,隨後開鎖匠報警,民警到達現場後通知8號樓的業主,業主回家瞭解情況後,原諒了該女子,因未損壞鎖體,也未造成經濟損失,民警批評教育女子後離開。

    從整件事來看:

    1、女子太粗心。

    首先出門忘帶鑰匙(順帶提醒各位看官,出門前確認“身”“手”“鑰”“錢”有沒有帶齊),還稀裡糊塗的跑錯樓,將別人的房子誤認為是自己的房子,說明女子平時行事粗細大意,應改正,好在被強行開鎖的業主善良,要是碰到訛你的你也沒轍。

    2、開鎖匠未按章辦事。

    根據上門開鎖流程規定,開門需要提供租賃協議或者產權證明及本人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如遇協議或者產權證鎖在屋內,須由鄰居或者物業簽字後方可開啟。因此,開鎖匠並未按章行事,在今後的開鎖生涯中需謹記規章制度,但是還好,在知道開錯門的情況下主動報警,保證他人的財產安全,這一點是可取的。

    以上是我的個人觀點,如有錯誤之處望指出。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第五人格》怎麼才能獲得人格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