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晚秋48389721
-
2 # 楓江梅
原則上會計和出納必須分離。一個管賬,一個管錢,互相監督,目的以防錢沒人監管。如果會計和出納同一個人,自然起不到監管作用,可能出現巧立明目,錢就會落入私人兜裡去了。當然會計和出納不是同一個人,也不一定就能杜絕貪汙,但是總好過是同一個人好。況且財務制度就是規定要分開的呀。不分開,這也太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吧。
-
3 # 財修路上
不合適,必須堅決糾正。一是從制度上不符合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內控要求,管錢不得管賬;二是從現實上必須糾正村會計、出納為同一人以及村長或村支書兼任或其直系親屬任會計或出納等違規現象,嚴格遵守審批執行不得為同一人的內控原則及迴避要求,否則小官大貪、前腐後繼就難以根除;三是從思想上重視農村人才培養及作用發揮問題,避免別有用心的村幹部大權獨攬、任人唯親,一家子審批記帳付款一條龍,內部控制、相互牽制、互相監督形同虛設,使村財產成為村幹部的唐僧肉。
財務制度規定:出納和會計不得一人兼任。在大的企業集團裡面,財務負責人和會計是由兩個以上的人任職的,在小企業裡,會計就是財務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就是會計。無論企業大小,出納是必須專職的,財務負責人或者會計都不得兼任出納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