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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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懶媽育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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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暖暖達娃
生命高於一切。在一個孩子和一隻狗之間,肯定是優先保護孩子的生命的。如果這種謾罵並沒有影響到日常生活,就讓把他當成狗汪汪兩聲得了。如果已經影響到日常生活,可以報警,請警方介入。很關鍵的一點,不能打著愛狗的名義,損害正常市民的生命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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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說謊的阿範
我喜歡狗,自己養狗,不吃狗肉!狗如果咬了我的孩子,我一樣會把這咬人的狗打死!誰愛噴就噴唄,反正就是要打死咬人的狗。聽說西藏人不會打死咬人的狗,不過,狗如果敢咬羊,一樣會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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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晨竹樂縹緲
起訴罵他的愛狗人士,質問惡狗是不是他的,不是他的閉上愛狗人士的鳥嘴!
起訴罵他的人,屬於非法誹謗罪!
作為一位母親,我肯定支援孩子的爸爸,儘管我也非常喜歡小狗等小動物。但,人之所以成為人,人之所以成為這個世界的主宰,人之所以能夠傳承文化改革社會,就說明人應該比動物更高階。
別說什麼眾生平等,也別說什麼萬物皆有靈,這個世界就是如此,你強你有理。人類自然就要高於動物類,至少高於犬類。
當然,這個社會並不平等,有些人活的還不如狗。但狗之所以能夠活的好,是人賦予的,而不是它自己掙來的。
所以,就算是愛狗人士,也是在用自己高高在上的人權來俯瞰犬類,如此,又何必在意他們另一種的歧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