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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舉若卿

    一般情況下持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絕對控制公司。如果表決事項與大股東有特別的利害關係時,大股東就要回避表決了,表決迴避制度(又稱股東表決排除制度)是指當某一股東與股東大會討論的議題有特別的利害關係時,該股東及其代理人均不得就某持有的股份行使表決權的制度。 該制度適用於任何股東,也可由任何股東主張。

    這時候就是其他股東起決定性作用。

  • 2 # Super宛

    這個要看持股比例。

    股份制公司一切以股份數量為依據,如果某一個大股東持股在51%以上,那就有絕對的決定權,即使所有其他股東加一起,也無法超越他的持股份額。

    這個就叫絕對控股,除非以後股份稀釋,不然很難改變控股權。

  • 3 # 一壺老酒哇

    在許多上市公司中,就算你是股份最大的股東,但也不一定就有決定權。所以只有相對,沒有絕對。單個股東你最大,可是小股東如果聯合起來,你就不是最大了。要有絕對決定權,佔股份51%才行。

  • 4 # 前方高能預警xyb

    法律上沒有這樣的規定,股東會一般按照持股比例行使表決權,董事會是一人一票。

    實踐中有的在公司章程中規定,享有一票否決權,但規定享有一票透過權的極少。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如何看待有人說“弱肉強食”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