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手上有1萬塊錢或者是幾萬塊錢。車提不了房也買不到,大專案幹不成只能算是多餘的零錢。那麼這些多餘的零錢,如果每個月可以給你增加500塊錢的收益,你願意嗎?
借給我1萬,每個月多給你500塊,多借一個月多給你500,這500就相當於借你的錢還你的利息。你願意嗎?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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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小曲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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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米安定
很抱歉,我不願意。你看中我的本,我看中你的利息,過不了幾個月,我找不到你,我的本也就沒有了。所以我不貪這種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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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馬v奔騰
這麼說吧,如果咱們是關係比較好的朋友,而您借錢又不是為了經營生產(創收)之用,您每月不用多給,我就會借給您的!
如果咱們關係很一般,或者只是認識,我不贊成您向我借錢,我也不贊成自己借錢給您!
成年人的崩潰,是從借錢開始的!由熟悉到陌生,也是由借錢引起的!錢,雖不是世間萬能之物,但您放眼望去,每天忙於奔波的芸芸眾生都在為錢而努力著!
現在理財的方式很多,投資渠道也很多,但是把借錢和投資結合起來,您的創想應該還是很有新意的!
作為我個人來說,普通的工薪階層,本來手頭錢也不多。如果是朋友借錢,還是可以答應的,但是還沒有收過利息。好借好還,既然是朋友,就是相互幫忙。
如果是陌生人之間,像您剛才提到的返還多少利息一樣的理財方式,我是沒有考慮過的,也是不看好的。陌生人之間幾乎沒有信用可言。
主要的還是手頭錢不多吧?
個人觀點,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