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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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休閒兔雜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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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陳虯城
因為環境不適合,必須把感情埋在心裡,人常常不能隨心所躍,做什麼事都要辨證思維,一份為二看待問題,勉得好事多磨產生不良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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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山青松8341
對於這個題目所講的大意,感覺喜歡一個人但有些事不能為她做,算是喜歡嗎?我個人認為凡事都有個尺碼,你再喜歡她,也不可能去為她賣命,更不可能為她去做違法亂紀的事情。比如說,你喜歡ⅹ,有一次ⅹ在外被人欺負啦,打電話給你,喊你幫她出口氣,去將欺負她的人湊一頓,以解心頭之恨。我說朋友,你能去替她出頭,去打對方嗎?這種事是不能做的,你要明白中國是社會主義法制國家,打人是違法的。假如你真的去湊了對方,那看打的傷情程度,你是要承擔法律後果的!你喜歡她沒關係,她打電話給你,你可以先報警,同時去安慰她,待警察來現場處置,這才是真正的朋友,絕對不能“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甚”,任何時候,都要以法律為準繩,去對待問題,才算你真的喜歡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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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請叫我大Z
我的答案是——算是喜歡。
對我而言,喜歡很輕,可是愛很重。
我們會喜歡很多人,喜歡很多事物,我們會喜歡很多東西,所以不要把自己對一個人的喜歡賦予太神聖的意義。
從另一個方面來看,即便非常喜歡一個人,但是也要保有自己的原則和底線,有些事不能為她做很正常,衡量的標尺在於自己。
單就這個題目的來說,我的答案是,算是喜歡。
凡事都有度,喜歡一個人,可以為他(她)付出一切,甚至生命,但前提是要看對方是什麼樣的人,為了什麼事,值不值得,不能毫無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