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今年85歲,身體特棒,去一家游泳館游泳,由於游泳館在噴頭處沒有鋪防滑墊,只是過道處有,(在游泳館浴池處也沒有貼著什麼注意防滑之類的標識)我父親坐在旁邊石墩處洗澡,起來時腳底一滑(當時未穿拖鞋),滑下石墩坐在地上,導致股骨頸骨折,手術換髖關節,總共花費8萬元,請問各位律師法院能判游泳館幾成責任,游泳館有大保險,不用他們自己掏錢。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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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戒愛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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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路人甲127294053
85歲了自個去游泳,你確定不是去碰瓷找個人養你爹?你爹吃飯噎死你是不是還要去告超市,告大米廠家?告種稻子的農民?你他媽就是泰日天,日天日地日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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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點糊塗的糊塗仙
可以申請:全額報銷醫療費用,賠償護理費,後期治療需要的費用,精神賠償!
我所知道的目前就這些!主要看法官支援不支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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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2675259549411
公共場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務要保證使用人的安全,但是違反了公共場所管理性規定的除外,而且你的父親年齡這麼高了,如果你盡到看管的義務,而游泳館沒有警示性提示和相關的安全保障,那游泳館全責,反之,按過錯比例承擔,如果你們是故意的,那游泳館無責。
具體情況需要具體分析。
首先,一般類似場所都有提示70歲以上老人需要陪同。那麼這裡有兩個問題,游泳館有沒有提示?你父親當時是否是一人去的?如果有提示且你父親一人去的,那麼責任對半。
第二,你目前有無證據證明游泳館沒有防滑提示?這個很關鍵的,如果當時沒有取證,之後就很難說清了。
碰到這種事,最好先協商。並且在協商時做好取證工作。如果協商未果,那麼請個好點的律師吧。雖然對方有保險,但是一旦理賠,對方明年的保費會增加較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