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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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曾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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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美洋洋82180002
因為對方真的不愛你了,感情蕩然無存。形同陌路,做最熟悉的陌生人吧!
可能你還心存懷念,對對方沒有完全放下,人家已有忠意的愛人了,已經變成你生命中的過客了!學會有尊嚴、高貴、幽雅的轉身,和不愛你的人說:天涯陌路,後會無期,各自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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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GINKGO原創
其實這樣最好。
如果兩個人不愛時,還能像朋友一樣,經常見面無話不談,太恐怖了,隨時舊情復燃,隨時爆炸,那麼這兩人一輩子都走不出來。
任何感情,只要分手就一定有分手的原因,如果愛到超越一切外因的情況下,兩人會堅持。
分手,就是不夠愛。
既然如此,不如相忘於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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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的事,千萬不要磨嘰,不要藕斷絲連,不要牽扯到無辜的人。
婚姻自由,為了得到愛情,當然想盡辦法,恨不得把所有甜言蜜語說完。
但是往往事與願違,有些事情無法改變,有些缺點與生俱來,一個掩飾不好剛剛好對方特別反感就有可能散夥。
有時候強勢也是分手的原因,兩個人都強勢分的越快。
話又說回來,如果決定分手了,不徹底解決,難道還要留著備用鑰匙。
糾纏不清對誰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