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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soliya1003

    死亡賠償金不屬於死者的財產,所以不能說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先分給妻子一半,剩下的再參與分配!

    但是因為死亡賠償金不是死者的遺產,是侵權人對死者近親屬遭受的財產損失在一定範圍內的賠償,是死者近親屬的共同共有財產,但分割時應綜合考慮當事人與死者的親密程度以及生活狀況等因素,不一定要平均分配。由於侵權責任法中的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未來收入損失的賠償,其中包含了被扶養人的生活費,故分割時應考慮當事人與死者的親密程度、是否需要死者扶養等因素。

    所以說如果兩姐弟已成年,而母親因為是配偶,與去世的父親有相互扶養的義務,加上年齡比較大,經濟來源相對年輕人而言會相對不容易,因此母親或許會多分一點!而姐姐已出嫁,論共同生活的親密程度不如母親及兒子,所以相對而言少分一點,兒子能獲得的會比女兒多點比母親少點!

  • 2 # 快樂de

    如果媽媽還在的話,爸爸死亡賠償金就該給媽媽一個人。

    我大哥突然去世了,他家拆遷分三套房子還有補償金,我嫂子問我們怎麼分?我們說你自己決定,你孩子應該不會要吧。

    果不其然,我侄子和侄女都不要,兩個孩子說那是他爸爸的心血,都給媽媽。房本都是我嫂子的名字。有一套給她兒子兒媳,但沒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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