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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阿寶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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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君眾律師事務所
同時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離婚訴訟,屬於法院應當調解的範圍。
按照最新的《民法典》規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這種分居要明確是因為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生活、學習等原因。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所以具有上述情況的時候,法院調解無效後應當判決離婚。如果不具有明顯的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事實,第一次庭審法院一般不會輕易判決離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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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曉天律師
男方同意你們還上法院?
這種情況下,大機率法院不會判離的。
等第一次判決生效後,過6個月再次起訴離婚吧。
第二次判例的機率就很大了。
我是曉天,關注於提供上海地區的家事法律服務。
正常第一次離婚如果沒達到法律規定的離婚的條件,僅是雙方有矛盾,那基本很難離婚。大多要等判決半年後再次起訴,但也不一定就能離婚,還是得看雙方具體情況。如果真想離婚,也可以選擇法庭調解離婚,手續更簡單,也能遵從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