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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金驢獎電影

    我覺得有必要。

    作為女生,我建議女生去同居,但是務必要注意安全,不能隨隨便便懷孕,更不能隨隨便便打胎,這對你是終身的傷害。同居生活中,女生一定一定是弱者,這一點女生必須時刻記住,我鼓勵你同居,但是不希望你受到傷害。女生在同居之前必須和對方有長時間的瞭解,然後才能有同居的念頭。但是我不同意那些居於什麼一夜情或者基於所謂“激情”的隨隨便便的同居,如果這樣,趁早打消念頭。

    但是,我不建議同居時間過長。快領證的時候小住一段時間就好了。一個月甚至一兩週就能看出好多問題來。有人說不能接受同居,萬一分手再找一個,跟二婚沒有區別,我想說——這都什麼邏輯?明明離婚損失更大吧!

    婚前不磨,婚後再去磨合的,基本都是苦頭吃盡!婚前必須同居1-3年,就是要讓你們一起經歷一些事,有些考驗雙方的橋段不是自己導就能演,需要一根長的時間軸,順其自然地一個個去發生。

    我呢,還是那句話,找物件是找一個跟自己三觀吻合的人,而不是找一個跟自己不合的人再改成合的人,我覺得很多事情沒有必要。像什麼那種一個月工資3000,硬要裝逼充面子,這借貸哪借貸,要過1萬生活的人,階層這個東西,在大家出生就已經固化了。還有那種買了個愛馬仕就以為自己是上流的人,我想告訴你們,人家上流社會的人,每天買,你這種一年就買一個算什麼上流社會的人。

    我個人觀點是 :人要為自己做過的事情買單,是這個世界最公平的事情!正是因為同居,才能體會到真正的兩個人相處的時刻,明白什麼是對的人,同居也可能讓你認清對方的缺點其實是你無法容忍的,這也避免了一段錯誤的婚姻啊,所以同居其實挺有必要的。觀點粗鄙,歡迎吐槽。

  • 2 # Wendy看世界

    在現在這個快節奏的社會,婚前同居的確早就不是什麼稀罕事兒了!

    這個社會現象的出現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當然同時也有不好的一面。

    首先,我認為是性觀念的開放。現在社會男歡女愛早就不是什麼見不得光的話題了。男女朋友之間大多會有肌膚接觸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所以同居也沒啥不好意思的。

    然後是經濟原因。房租在普通打工者的收入中佔不小的比例。我認為很多人選擇婚前同居其實也是合租的意思。可以減少一半的房租,降低生活成本!

    再然後,我覺得是年輕人普遍覺得孤獨,需要陪伴。住一起的話就更方便相互陪伴照顧,互相更有安全感吧。

    婚前同居相當於提前過婚姻生活。在這個過程中兩個人可以彼此更加深入瞭解對方,方便判斷對方是不是自己理想的伴侶!

    但是婚前同居,一定要有前提!不能輕易就去和人同居!必須對方人品一定要好!你們雙方都有要結婚的打算!然後就是平時的開銷該怎麼分配,也要有個計劃。尤其是女孩子,千萬注意保護好自己,儘量不要婚前懷孕!更不要為了男人去打胎!男女朋友同居時間也不適合太久,如果兩三年都沒到談婚論嫁的地步,那就差不多可以考慮下對方是不是真的想跟你結婚了!不要浪費太多時間在錯的人身上,及時止損!

  • 3 # 小辣雞同學

    婚前同居一定要慎重對待,我個人非常不支援婚前同居!我覺得婚前同居會影響兩人的感情,就算最後結婚了,幸福指數也會下降!

    婚前同居現象日益嚴重,這個青年男女們的價值觀有些必要的關聯。現在大部分青年男女過於輕浮,考慮事情缺乏全面性。很多青年男女一旦陷入愛河,剛確定戀愛關係就迫不及待想要住在一起。

    這種現象十分普遍,當然其中一部分人受到西方較開放的思想的同化。同居後他們會發現原來生活不是想象中的那麼美好,他們會因為許多生活瑣事而爭吵不斷,最後不歡而散。

    人生短暫,就這麼一次。何不好好珍惜遇到的人,珍惜自己的戀人。本來可以享受處在戀愛中的無憂無慮和甜蜜,何必要同居在一起遭受生活的折磨呢?

    有相關調查顯示,婚前同居的情侶最後步入婚姻的不到50%;能夠成功攜手走進婚姻殿堂的,最後會有一半以上離異,20%的人就算沒有離異,婚姻也不會非常幸福

    婚前同居會讓男方不珍惜女方,覺得女方隨隨便便就和自己同居了,那麼自己在她心目中的地位還是挺高的,女孩竟然願意同自己居住在一起,照顧自己的生活起居。

    既然婚前都不會珍惜女方,更何況是婚後。所以,婚前同居就是一把降標尺,把女方的地位降到所剩無幾。

    婚前同居還會讓男方家父母不重視女方,既然都已經和自己的兒子住在一起了,那婚姻就是板上釘釘了,就算女方父母家再提要求,男方父母也不會重視的?

    婚後更不要說了,男方父母會覺得女方是毫無價值的,和自己兒子住在一起那麼久,都是靠自己兒子養著。即使婚前同居的時候一切費用男女雙方都有付出,但是不乏會有人覺得同居就是男生在養女生。

    我個人十分避諱婚前同居,即使兩個人已經訂婚了,我也不接受同居,畢竟還沒有真正成為夫妻。同時也勸告正在考慮同居的男女們:慎重!為了以後的幸福!

  • 4 # 使用者8766766181748

    婚前同居是對的,不合適的起碼可以早知道,不然等到結完婚,有一方性冷淡或者效能力弱,夫妻就不和諧了,容易導致離婚

  • 5 # 雞蛋花生老闆凳

    婚前同居很正常啊 買個比較貴的東西還想先試用呢 何況一輩子的日子

    一開始的火熱愛情終究會變成瑣碎的生活點滴 不在一起試一試 誰知道會不會因為牙膏怎麼擠而天天吵架呢?

    婚前同居無論如何也好過盲目結婚

    閃婚閃離吧

    男女平等的價值觀就好 不要覺得婚前同居的男方不吃虧 而女方就是不道德 就好了

  • 6 # 愛影者

    從傳統觀念上來講,未婚同居肯定是不妥的,有違傳統道德觀念,但是隨著社會發展的進步,人們的思想觀念發生了變化,個性漸漸地打破了傳統觀念的束縛,人們認為,未婚同居,可以增進雙方的瞭解,只要是雙方你情我願,並沒有什麼不妥,不過未婚同居也有一些負面的東西,比如在沒有足夠了解的情況下,雙方發生了性關係,一旦女方懷孕了男方翻臉不認人,這對女方造成的傷害是不可磨滅的事實,不過如果雙方達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那就不在乎未婚同居這個話題了,勇敢去愛吧!

  • 7 # 生活是一種領悟

    婚前同居是現代社會的一種趨勢,也是現代社會發展中的產物。想想以前,一個女人失去貞潔會被所有人唾棄,為什麼?因為女人的衣食住行全部要仰仗男人,所以她必須是完完整整的女人,只有這樣男人才會敬她、愛她,即使這樣男人依然還會三妻四妾。而現代社會賦予了女性太多的可能性,女人完全可以靠自己獨立生活,她們對男人可有可無的態度讓男性慌了神,於是便出現了男性和女性之間的博弈,婚前同居就相當於雌雄博弈的戰場,若兩者勢均力敵,便會相約成為搭檔,從此行走江湖各出其力,若兩者相差懸殊,總有一方一定會跳出局,去尋找那個與之相匹配的博弈者。

  • 8 # 莫娃生活記

    有些人在正式結婚之前,可能一次戀愛都沒談過,更不要說跟別人同居過了。但這樣的人畢竟是少數,大多數人在正式結婚之前都談過戀愛,而且很多人的結婚物件並不是自己的初戀。

    這種事情看似是一種常態,可是,在這種常態之下,卻隱藏著一些不為人知的陰暗面。

    1. 有些人在正式結婚之前,會在心裡跟過去告別,不管自己愛過誰,不管自己曾經留戀過誰,決定結婚了,就打心底裡跟過去一刀兩斷。

    2. 有些人在正式結婚之前,會跟前任發信息打電話,說一些告別之類的冠冕堂皇的話,覺得自己只有這樣做了,才能真正和過去一刀兩斷。

    3. 當然,還有些人在正式結婚之前會去找前任,或者去找別的異性,甚至還在一起住,覺得自己在婚前瘋狂一把才算真正告別過去。

    前面兩種人的做法都沒有什麼問題,但是最後一種人的做法卻很有問題。說白了,你的未婚妻或未婚夫不知道你的所作所為倒也罷了,如果知道了,你必定會被退婚,因為婚前背叛等同於背叛婚姻,婚姻還沒開始你就背叛,沒有人願意跟你結婚。

  • 9 # 可愛蘇西

    日益嚴重這個標題有些誤導

    為什麼會日益增加同居現象?

    是因為大家的思想改變了、暫且先不說開不開放這件事、除了與日俱增的同居現象以外、離婚率也是在提升。相比之前50、60後不管夫妻之間再有什麼矛盾也很少人會離婚、是因為年代所造成的。現代的年輕人大多都自主、獨立、可能同居也不都是因為要結婚。只是暫時一起相處罷了。要是以結婚為前提我個人覺得還是有一個同居生活的時間比較好、畢竟戀愛時彼此都想展示最好的一面給對方、你是看不到生活細節的那些事。同居生活就不同、因為相處時間久了、很多習慣和性格都會展露出來、這個是很難掩蓋的。假如、在這種生活期間彼此也能接受對方的不足和缺點、都能包容、在加上慢慢融入彼此各自的家庭時、婚後生活也會更和諧。

    只是戀愛、後面婚後發現一系列的問題、在加上雙方家庭、父母親戚………你是要有多強大的心理能接受這麼多生活的細枝末節。都說生活就是柴米油鹽醬醋茶、你不經歷這些…婚後的生活也要經歷一遍… 退一萬步、假如同居生活發現彼此不適合、分手就好、也不會到了民政局扯了證後面日子過的不好在拿個綠本… 雖然年輕人不太介意…終究給自己一個圓滿的婚姻生活還是沒有壞處的。

  • 10 # 餘生請多包涵

    特別不支援婚前同居,不管我是以女兒的身份,還是我女兒媽媽的身份來說都特別不支援。且不說女孩子身體可能會承擔的痛苦,從情感上,兩個人太早進入了油鹽醬醋的生活,會讓彼此看輕對方。而且婚前同居既然沒有法律保護,那麼就有一定道理,不管哪方面出了問題,兩個人都沒有任何的保障。傲嬌的女孩們,你們可以看到髒襪子一地不是自己的還要甘心樂意的去洗嗎?男孩兒們你們可以看到可愛的姑娘在自己面前好吃懶做什麼繼續忍下去嗎?然後對他她說,沒關係我愛你?在沒有充足的戀愛磨合,在沒有完全信賴把自己交給對方時,在還沒有婚姻約束和法律保護,在沒有家人祝福,怎麼敢決定進入同居。要求同居的,你是不把對方放在眼裡,也是對自己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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