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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賽紅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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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風116067626
可以是可以,關鍵看是否履行了相應的程式。
小區實行自治,其主要法律依據來自於《物權法》第81條:
業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也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但是目前來說,所謂“業主自治”,沒有進一步從法律上進行明確和界定,也缺乏與之相配套的政策依據,以及指導意見。由此,在進行業主自治的過程中,總會伴隨著質疑和爭議。
“業委會主任並擔任物業管理自治,實行“一肩挑”,”這種運作顯得不是那麼規範。
“領取高額報酬”,這個事情與業委會的公益性質有明顯的衝突。
《物權法》第七十六條 業主決定建築區劃內重大事項及表決權一項:
對於“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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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牧馬的蘇武
這種由業委會會變身的物業公司。最後成為只收物業費,沒有任何專業技能和專業精神的公司。小區的業主哭都沒地方去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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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魚紫氣東來
交物業費嗎?如果還交物業費那有何必呢?業主主任不是專業物業管理人士,要是不交費還可以考慮主任是學雷鋒不要薪酬並能找來不要錢的修理工和工人才可以實現,真不知道有些人怎麼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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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碧海竹林心
建議成立由街道專人專管,從業人員招聘制的非贏利性小區物業服務處,這樣做既能管好小區,又能減少居民的負擔,對社會穩定有很大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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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天馬82946
想高工資那你去高科技企業,這裡是以服務為主的有償服務,一定要走業委會主導的業主自治,總有一些人提出什麼街管,居委會管,甚至搞一個被物業抄作的業委會,小區是快肥肉誰都想吃,現在是讓小區變成瘦肉,讓那些想貪吃肥肉的人統統見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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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打抱不平119
不可以。北京海淀區有一小區的做法是另外成立一個屬於全體業主的物業服務中心。以服務業主為宗旨,不為盈利為目的。公佈賬目,接受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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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浩瀚蒼穹之光
業主委員會是和自治組織,依法經全體業主大會表決透過業委會主任勞動報酬是可以的。但要根據《勞動法》的按勞取酬的原則,給予發放酬薪,不能超過標準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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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非得領取高薪呢?社群那麼多退休人員,除了請個清潔工,取消沒用的門衛,一切外包,兩千元錢一個月,有的是人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