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明確將微商、代購等新形式網路交易納入監管,對消費者關心的刷單、大資料殺熟、捆綁搭售等行為都做了具體而詳細的規定,為淨化電商環境、保障消費者權益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石。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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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go2貨源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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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立本徵信
這兩者並不衝突啊,再說了。其實你可以在車而告之宣傳自己的水果,讓每一個坐車出行的人都能看到,加深你的品牌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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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豌豆電商
電商法規定,除了銷售自家農產品、手工藝品和零星交易,都要註冊市場主體。如果不是偶買賣點兒東西,那都需要註冊,也都需要依法納稅。建議人肉代購,如果年營業額在100萬以下的,註冊個體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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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的職場日記
這個只是一個初步的實施,具體要看詳細類目說明,因為繳稅是每個人應盡的義務和責任,所以不管是從平臺銷售還是個人銷售都應該繳稅,國家支援和幫助小微企業既然想做企業就得按照正常義務繳稅,目前的電商法出臺是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電子商務這一亂象地帶的正確操作!
《電商法》對於個人售賣自家農產品並未做主體登記以及納稅的要求,所以以前怎樣,現在還怎樣,只要不違規即可。
現在很多個人賣家甚至整個電商界都有擔心,其實前期大可不必,國家施行《電商法》的目的不是為了消滅中小賣家,而是為了讓市場有秩序並收取稅收;所以每個平臺擔的責任才是最大的,只要跟著各平臺的要求走就沒什麼問題,平臺還沒要求的,那就一切照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