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男方,和女方已結婚一年多,長期異地,同居時間不超過半個月,在農村老家辦的酒席,多次和她提出去領結婚證,她就是不願意去,今年過年回家,她提出離婚,她的行為屬不屬於騙婚,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返還當時給她家的彩禮,買三金、衣服以及去年給她的生活費?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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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風一樣飄過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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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泣血的玫瑰20
異地戀,尤其夫妻兩人長時間分居兩地,肯定感情會出現問題。很正常。既然她提出離婚。你也沒有必要再繼續維持下去。好聚好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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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振普486
你說的這個情況很複雜。因為你們沒有登記結婚,又不是事實上的婚姻,法律不承認這種婚姻關係,所以不能透過法律的手段解決。我給你的建議是,請你們雙方的長輩協商一下,有村子裡的村長一類人物參與更好,從道德和道理的層面上給予解決。沒有夫妻感情了,還是要挽回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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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弱者代言人
這種情況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彩禮。因為你們沒有結婚登記。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
女方有騙婚嫌疑!她在結婚之前就知道你的工作性質,兩地分居是事實,但你沒騙她!
具體應該怎麼辦諮詢一下律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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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曾傳毓
這樣的情況只是農村的一些形式婚姻,在法律上是沒有責任的。你給她彩禮錢等財物,屬於結婚用途,既然不結婚,那麼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如果女方拒絕返還,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肯定花了不少的錢,這是非常令人氣憤的,有騙婚嫌疑。
而且還沒有領證,你可以諮詢一下律師,起訴她。一起生活的時間太短,應該退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