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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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美文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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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張風莊
我知道,這種事在六七十年代有好多,都是一些家庭子女多,孩子到了結婚的年紀,找不著物件,沒有那個經濟條件,經雙方父母同意,採用換親的方法,王家有女給李家,李家有女給王家,在那個年代,這樣結婚有很多,有的很幸福,有的結婚後總是打架,甚至有的都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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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馬靚奇典181859
走鄉隨俗必須滴,
各喊各叫為適宜。
談婚論嫁人常情,
各奔東西親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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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念菊
這種事,沒有什麼明文規定,而這種情況也少之又少。至於互相稱呼那就按輩分,順其自然的稱謂就不會有錯。只要是不違倫理道德即可。比方說叫女的叫姑姑,叫男的叫舅舅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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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懸壺鬧市
現在這種情況越來越少了,九十年代以前這樣的情況還真是不少,兩家的成為換親,三家的成為轉親!不管是換親還是轉親,都是姑舅親,依舊是舅舅,姑姑的稱呼!
我們這邊正好有一家像你說的這種情況。據我所知的話,他們小孩都是分開來叫的,就是隻有舅舅和姑姑,沒有舅媽之說。不知道我有沒有說清楚,仔細一點來說就是一方的孩子叫另一方還是叫舅舅,“舅媽”的話因為是姑姑,就直接叫姑姑,而不叫舅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