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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avid大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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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馬說房產
我自己也有房貸,也面簽過。當時是在銀行二樓的房貸辦理中心辦理的,也是籤的“空白”合同。只不過我籤的合同,條款什麼的都已經寫的很清楚了,貸款多少,還款期限多少,還款方式等額本金,利率多少,這些都是寫清楚的。只是沒有銀行方面經理的簽字與蓋章。
當時客服經理給的解釋是:讓我們先簽,簽好後他們領導再給我們同一批辦理的人一起籤,最後會給我們一份留底的。事實上,最後也確實是這麼辦的。
如果你所說的和我的情況一樣,那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如果你所謂的空白合同上連條款都沒寫,這就需要注意了,這根本就不符合合同法,你有權讓他們把合同條款填完整之後再簽字。
貸款合同上大部分條款都是通用的,但像貸款數額,還款年限,還款方式是等額本金還是等額本息等這些重要條款,還是先寫清楚的好,否則受傷的只能是我們自己的錢包。雖然說銀行一般不會欺負老百姓,但保不準挖個坑就讓人難受了。
貸款合同,雖然貸款合同都是銀行提供的制式合同,一般沒什麼問題,但是空白的你就簽了,還是欠妥當。建議以後籤所有的合同都仔細看一遍,不要因為周邊的人圍觀不好意思,或者因為置業顧問引導直接籤就行,而不看合同內容。千萬不要為了顯得自己大氣大方,而讓自己承擔法律風險。尤其是房產有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