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號下午,我把車停到路邊去買了電東西,出來的時候看見移動抓拍車開過來了,交警看到我上車準備開走,還是給嗮上了,諮詢一下大家,像這種情況可以去複議嗎?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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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010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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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疆北胡楊
你說的這種情況我也遇到過,有四點你需要明白:
第一、把愛車停到了不該停的地方,本身就是自己抱有僥倖心理,屬於將錯就錯,責任自負。
第二、雖然你把車停到路邊去買了點東西,出來的時候看見移動抓拍車開過來了,交警看到你上車準備開走,但是,還是給拍上了,只能說明你做事運氣不佳。
第三、交警是在執法,對於違規停車,交警有權力處罰的。你去複議?有那個必要嗎?這不是在向法律挑戰嗎?到頭來,傷害的還是自己,勸你給自己補刀的事不要去做!
第四、這件事既然發生了,就要以平和的心態去面對,給自己一個教訓,給別人一個警示,讓我們都學會做一個守法的駕駛人,行車路上有你有我,一路平安是最美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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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明需要共享
你這種情況下,複議成功的可能性不大,違章抓拍車是實時上傳的,連結了網際網路,應該是你出來上車前就已經完成三張照片的抓拍了,所以你再上車也沒意義了。如果是交警現場執法還有可能撤銷!
我遇到過同樣的事,違停認罰,以後就不會違停了,我停的時候還看到畫線了的,但警察叔叔說,那是以前的線,現在不算,以後學乖點就好,我前後不到幾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