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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張明徽談免疫與新醫學

    其實,每位癌症患者都有權利知道自己身體最真實的變化,這是患者基本的知情權。但是不管不顧的一股腦兒告知,卻是很不理智的做法。所以首先得進行綜合評估然後應用相對的技巧。

    根據我的經驗,我認為有一種型別的患者一定要如實告知,剩下的就可以酌情處理

    1.從多年經驗來看,對於文化層次較高,經濟基礎較好,有一定社會地位的患者來說,如實告知真實情況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醫生非常好面對的一群人。因為首先他文化層次高,理解疾病治療也善於應用各種社會資源來幫助自己,甚至他需要規劃財產的分配,如果不如實告知反而會造成損失。如果瞞報反而會使對方更生氣,這類的患者也非常重視自己的知情權和決策權

    2.其次,年齡也是需要考慮的因素。年輕患者理解和接受能力較好,他更需要對自己的家庭做出相應的安排和調整,尤其如果患者是家中頂樑柱,那就更應該一起面對疾病,否則會隨後長期影響家裡的老人及孩子。

    總之,對整個家庭來說,或者對社會來說,影響力越大的人,越應該如實告知病情,一起面對困難。否則不是一個人生病,而是一群人“生病”了!

  • 2 # 張醫師關愛健康

    不告訴最好,告訴家屬就行了,很多人知道自己病情以後承受不了只會加速惡化,自己從心理上選擇放棄,用什麼方法治療都沒用的,所謂的精神支柱垮掉以後,萬念俱灰。

  • 3 # 宗玉華

    這個問題真就不好回答,說說個人的體會吧。首先要看生病的人,若是大度豁達之人,不防實話實說,告訴他詳細的情況以及對預後的判斷,指導病人做正確的事,糾正一切不良生活習慣,過正常的生活。同時告訴病人癌症也是可以完全康復的,至少可以和平共處,帶廣留生存許多年。對於患得患失,小肚雞腸的人,為了獲得患者對治療的配合,可以用避重就輕的方法告訴他。比如懷疑是,可能是等。對於那堅信癌症是絕癌,患上必死的病人,最好先不告訴他,視治療進展慢慢滲透,等病心理上有準備再用避重就輕的方法告訴他。

  • 4 # 口琴人

    應該從另一個角度想,如果一個人犯了重罪,法院跟他辦了四五十年的牢獄之災,他心裡壓抑很大,正好他自己患了癌症, 自己還不知道,如果知道又不能保外治療,他不心裡非常絕望,自己想死都沒,條件,又不想在牢裡生活幾十年,正好醫生會跟他透露一個訊息跟他說,經過檢查,你身體患了癌症已到晚期,活不過三個月,對你來說,也是一件好事,因為你不要活受罪了,這也是對你的一種解脫。

  • 5 # 平靜生活68

    這個問題很難說,開始總不忍心告訴親人這個噩耗。經過一番治療後不見好轉,病人稍有文化的自己就開始懷疑,但這時做為家屬還是不願讓親人知道真相,直到病情加重了,才一點點透露病情。這是個很難很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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