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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喬圖澍

    首先,人都是獨立的個體,要尊重個體,其實,覺得不管有沒有結婚都有選擇自己想在的城市工作。

    其次,要看看老婆選擇她想在的城市工作是出於什麼樣的原因,有可能是對她的職業發展有好處,也有可能是出於對生活的壓力逼迫她不得不去別的城市工作去掙更多的錢。

  • 2 # 九月浮華

    這不是有沒有這個權利的問題,兩個人如果結婚了,還分居兩地,那你們結婚的意義是什麼呢?

    結婚之後,夫妻雙方要互相關心,互相依賴,互相進步。互相孝敬雙方的老人,共同培養自己的孩子,要盡到自己的責任和義務。這樣的婚姻才是有意義的婚姻。

    結婚了,你要盡到一個做丈夫的責任,她要盡到一個做妻子的責任。你們不再是單獨的兩個人了,有了家庭,家庭就是第一位的,做事之前首先要考慮的不是自己,而是這個家和你的另一半,不再是以前那個可以任性妄為只憑自己好惡做決定的女孩子或男孩子了。

    分居兩地真的很傷感情的,她有事的時候,你沒法第一時間出現在她身邊,照顧她,時間長了,有你沒你都一樣。這個時候再有一個人關心她,照顧她的人出現,你想結果會是什麼?大部分分著分著,就真的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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