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家佔地賠償100萬,閨女回家要錢給了他10萬還嫌棄錢,他爸爸得癌症去世的,他也沒出過錢看過病,都是我們我老公忙前忙後的,地裡的活結婚後也沒去過,你們說她還要還說以後的房根地還都有他的呢,他的戶口早就不在這了,說的肯定是他爸死後的那份。我們以後的日子還怎麼過一佔地就回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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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劉忠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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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興菊979
看了主題的陳述!明白了主題的大慨意思!佔地賠償100萬,外嫁女回來要錢!我根據我家鄉的風俗給大家分享一下真實事例吧!我家鄉要是哪一戶遇到佔地賠償100萬,外嫁女根本不可能回孃家要佔地賠償款,除非哥哥弟弟多少給點錢!父母純屬不給女兒錢的!這是道理,父母根本不參與錢的事。在生活實際當中,不論兄弟姐妹,親戚朋友,同學:哥們之間,錢這東西是一個最敏感話題!也是帶來矛盾衝突最快的一個話題!所以,佔地賠償多少錢,與外嫁女兒無關,這是我家鄉的風俗。只留給兒子!外嫁女兒沒有份,兒子要給父母養老送終!在瞻養父母問題上女兒是靠不住的,民間有句俗語說的好,女兒養不了娘,灰土打不了強,還有一句是多好的女擺調,多不好的媳婦了灶,這句話很有道理,在我家鄉就是這樣的風俗!兒子是父母的繼承人!父母的事情只有兒子說了算,外嫁女兒直接不參與孃家的事情!所以佔地賠償100萬與女兒無關!也許這是重男輕女的風俗思想吧!
佔地賠償,只要外嫁女兒的地在孃家,賠償錢孃家就應該給外嫁的女兒。因為女兒外嫁,她的婆家沒有她的土地,女兒回來要賠償錢是應該的。如果是我的女兒,我全部給女兒,因為有她一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