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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如月微光

    談戀愛半年不算閃婚。半年的時間只要有心,是可以把一個人瞭解得七七八八的。我見過閃婚最快的情侶,相親認識,第一次見面確定關係,第二次見面就領證了。不過後來,他們也離了,結婚沒幾年,沒什麼共同財產。房子是婚前男方父母買好的,也沒孩子,女的走時男方給了一筆錢,也沒鬧多大的動靜,算是和平分手吧。

    半年能瞭解透一個人嗎?有的夫妻生活了一二十年,才知道自己的枕邊人原來是這樣或那樣的人。你這半年就想了解透一個人,除非你有洞察人心的天賦,否則就是異想天開。

    半年的戀愛時間,你所看到的未必就是一個人最真實的自己。戀愛是美好的,每個人也都會把自己最優秀的一面展現給對方看。這時候的男女眼裡只有愛情,沒有充滿煙火氣的生活。而恰恰是隻有在充滿煙火氣的生活裡,才能看到一個人最本質的樣子。

    當然,想把一個人瞭解透再步入婚姻,想法沒錯,但實施起來不太現實。青春有限,時光易逝。在最美的年華,遇到最美的愛情就把自己嫁出去,或就娶了她吧。用一生去慢慢了解對方也是一種愛情方式,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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