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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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圪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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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農村80後小光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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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70后王三哥
我分享一下今年夏天的親身經歷,當時買了一扇五花肉大概有近20斤忘了多少了,13元一斤,拿回家做扣肉賣,由於鍋太小隻煮了一半,煮了一個小時用筷子還插不盡,一般最多半小時就好,我知道豬肉有問題,於是撈起來和沒煮的一起拿去退,有好多人都拿去退貨,老闆打電話叫屠宰場的來全部退掉,如果買到問題肉一定不能吃,能退就退,不能退就除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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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李斌固態酒追夢在路上
如果當時發現,立馬回去再買一些,開收據,或者錄音記錄下你購買談話的內容,轉身後立馬打食藥監電話。如果取證不了,就直接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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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姓胡的小姑娘
現在的肉貴,很多有問題的肉都想買高價錢,一般有點常識的,都別亂買路邊沒進市場的肉,市場的肉有問題起碼有保障些!
如果買到了有問題的肉,首先,首先把購買的這個小票保留好,其次吧,購買的肉送到了食品質量監督局進行檢驗,拿著檢驗報告到工商局去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