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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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湖北宜昌宜都李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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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躍步石晶x肚肚誇住宅
看活的性質,如果是個人和私人的活,肯定甲方要有一定的責任,即使簽署了免責協議,甲方提供的現場施工條件是否有問題,施工方法是否正確等等。如果是公家活,企業對接企業,預設你施工方已充分了解和清楚施工的危險性及施工方法,就需要自己解決了。ps:不管大活小活,還是要給工人上個工傷的,否則很麻煩。別因為1,2百損失一兩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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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地螞蟻哥
你這個問題讓人有點搞不清楚狀況。首先正常來說包乾的工人是最應該賠償的,因為長期在某個工地工作,出現工傷肯定要負責,工地也相應的都給工人們買了保險。這是政策規定的。反倒做突擊日工的臨時工人有些老闆會逃避責任,因為臨時工人給他們感覺說不清楚,沒有正規合同,沒有買保險。所以感覺索賠有難度,但是這也是工傷,毋庸置疑。工地老闆一樣得負責任,逃脫不了。所以覺得你問反了,或許你說的包活指的是小包工頭?即便是小包工頭本人也算是建築工人,在工地體制裡算是帶班的班組長,和建築工人權益是一樣的
不一定,主要需確認老闆與傷者的法律關係,如果是勞務關係多稱僱傭關係就要賠償;如果是承攬關係,就是你說的包活那種形式的老闆不承擔責任。實際判定比較複雜,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