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喵喵143908013
-
2 # 暮然e回首450
你實施攻擊造成傷亡 明顯過當 或故意傷害 殺人等罪 等被闖進家裡的人殺了 刑事案件 抓犯罪分實施審判 嗚呼 左右
-
3 # 趙海峰52
沒頭沒尾!來的是什麼人?認識不認識?三個男人人多勢眾不可硬拼,言語威脅不要理他們,搶東西給他們,留證報警!
-
4 # 奈米氣泡
1、對方未動手,你忍者;
2、對方若動手,直接幹翻(應該屬於正當防衛);
3、報警(如果情況允許的話);
4、一挑三說實話有點吃虧的;
5、想辦法錄音(這個時候找警察有大用);
6、在蕭山被人這樣威脅過,一挑六,幹不過,但是我錄音了;
7、第二天一早去的公安局,公安局約談他們,只要我在蕭山出事,就是他們乾的;
總結:乾的過就幹他,幹不過,想辦法留存證據。
-
5 # 長虹普通人
這事一定是有什麼事引起,要不他們會去你家威脅你,這就要寫個材料報案交當地派處所報案,以免以後他們再來鬧事。如果,你認識這些人的話,你可以先向村委反映,或街道辦事處反映,協商解決就是了,忍一忍海闊天空,如果真的還來鬧事,必須報案派處所,讓派處所來解決是最好的辦法。
能報警就報警,不能報警只能屈服。假如反抗致使入室匪徒出現傷亡,法院最喜歡用“明顯超過防衛的必要限度”這一句話來弄防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