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用在正規包裝外的標示的,有沒有國家規範性要求?品名能自己隨便起一個嗎?起的不當,等產品開售了,會不會有工商來查或者職業打假者舉報?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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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百w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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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粗茶淡飯飽即休
怎麼可能,必須要申請商標以及商品生產許可程式碼等等,品類名稱也是要符合規定的,甚至商標跟品名大小也不是隨意的,不能有誤導消費的嫌疑,否則就叫三無產品,上不了商場,也上不了正規的網路銷售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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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陽光下的紫色小雛菊
凡事涉及名稱的都需要到商標註冊網核名,不能隨便起名的,尤其是同類產品,人家會告你侵權的,違法商標法。我家註冊公司的時候就是先去工商部門核名,工商部門通過了才能註冊。外包裝設計也一樣的道理,不能你看康師傅名好,產品好賣,你也叫康師傅,保證會攤官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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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看不慣的事情就得說
如果做預包裝產品,商標、產品名字、生產許可證、執行標準、產地廠址、聯絡電話這些都是缺一不可的。包括產品包裝是否清晰,這些都需要注意。一個不小心就進了萬丈深淵了也許我的回答不夠完善,進一步瞭解去當地的審批局問問。
食品外包裝上的產品名稱,按照國家標準的規定,實際上分成二個,一個是商品名稱,企業可以相對隨意,但也有一定的限制,如不能誤導消費者,不得有違民俗等,同時,還有一個是屬性名稱,屬性名稱一般由國家標準規定。如吃的桃酥餅,或者叫桃酥,這是通俗名稱,你也可以命名為“香酥脆”,它的屬性名稱是烘烤類糕點。依照規定,外包裝上在使用商品名稱、通俗名稱時,必須在相鄰位置標示屬性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