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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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明胡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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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黑兔子
出借人本不該有什麼利益可維護,為了高額利益不勞而獲而投資高利貸,間接的充當了高利貸的幫兇,大多數雷暴的平臺都是違法的高利貸,這些不可能不知道,雖然出借人也是受害者,因為貪婪,利益燻心,也只能花錢買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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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勒比海帶
國家層面對P2P平臺投資人怎麼保護?我想反問一句,你投資的目的是什麼?你的這筆投資是否在國家層面上對國家有利?這個答案我就不用多說了吧!自古以來,高回報對應的就是高風險,你把已有的資金放在一個沒有金融資質的公司裡,讓他們去放貸,獲取高額的利息,而你的收穫也僅僅只是比銀行略高一點的利息,當平臺揮霍無度,不斷提高借款人利息,借款人承受不起的時候,平臺依然會甩鍋給你,太正常了!
銀行有存款保險制度,超過五十萬以上風險自擔。
信託有信託保障基金,雙錄,風險自擔。
保險不允許破產。
券商、私募有證監會監管,託管制度且客戶風險自擔。
P2P除了工商局的營業執照,其他什麼資格都沒有,叫個人就能幹,就是民間借貸,所以國家只會從法律角度,評判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