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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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趙廣州15613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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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學習做人
領養就要尊重養父養母的心情,
因為不是走丟,被拐賣的原因,
一切順其自然就好,不要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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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黑狗5821
一,養育之恩大於生育之恩。
二,早已成年,早已形成自己的價值觀,已不是你單方面都做的事情。
三,若是想要妹妹付出,已沒有可能。
四,若是想給予補償,或許還有可能。
五,若只是想知道妹妹現在生活的怎麼樣,滿足老人的心願,倒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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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朱工499
因為畢竟34年過去了,父母晚年了,臨了了心裡這個事兒放不下呀,為了父母還是去找找吧,你這麼問是不太情願啊,親情多一點還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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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muujdjdj
有尋找妹妹的思想、想法是正確的,是難得的!是有情有義有愛心的表現!但找到後見到妹妹、關心妹子是應該的!是目的,不能做影響兩個平靜家庭事情來!要尊重妹妹的養父母,要感激、感謝妹妹的養父母!
有必要!這種同胞手足之情應該維繫,現在社會對這類親緣關係的尋找應該還是很方便的,求助於一體些“尋親”欄目或組織,一般不會令你失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