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接到朋友B電話,讓A去幫忙做點兒收尾工作,結果A在幹活過程中因操作失誤,造成自己受重傷最後不治身亡。所幹的活兒不是A自己的工作,而是朋友B從裝修公司手中接的單子,出事時裝修業主也在家,像這種給朋友幫忙過程中意外死亡的最後就白死了嗎?業主,裝修公司,朋友最終都完全不用負責任的嗎?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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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淮北日月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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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景援
這要看給別人幹話是有嘗或無嘗,如有嘗也要看主人家的安全是否建全,如果主家的設式有問題也應付責任,如果是無嘗主家也要負責,因誰受宜也應誰負責,我就是這樣理解的不知對與不對請指正。
在幫忙給別人幹活過程中意外死亡,誰該對此負責?
因為題主敘述的問題不清楚,只能大體回答一下。
第一種情況,如果當事人是給朋友義務幫工過程中意外死亡的,一般來講應當由被幫工人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死者本人有過錯,可以減少被幫工人的賠償。如果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一般可不用承擔賠償責任。
死亡賠償責任
第二種情況,如果當事人是受他人僱傭參加勞動,在勞動過程中意外死亡,一般情況下應當由僱主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種情況,如果當事人是因為承攬某種工作,在工作中意外死亡,一般來講死亡的後果有自己承擔。
第四種情況,如果當事人是給所在單位從事職務工作中意外死亡,一般來講屬於工亡,由社保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單位違規未購買社保的,有單位承擔賠償和相關罰款。
總的來講,應當分清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並據此確定賠償責任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