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剛和兒媳領證正在籌備婚禮,最近女方母親想開一家診所,資金不夠,與我兒子商量,想用我們全款買在成都的房子做抵押貸款,目前房子在出租。女方父母離異又各自重新組織了一個家,我該同意嗎。
回覆列表
-
1 # 鵲踏枝13
-
2 # 江曉01
不同意。首先要弄清什麼是貸款抵押?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歸還。如果沒按期償還,銀行可以拍賣抵押品,償還貸款。也就是說,你兒子房子一旦抵押,你就失去了控制,房子到底是誰的,取決於丈母孃。別說媳婦還沒嫁過來,就嫁過來了,生了兒子,也要慎重。成都一套商品房至少少值二百多萬元,對一個家庭來說,屬於大額的不動產,千萬不能讓丈母孃給忽悠了。具體分析如下:
第二,兒媳的態度。你對兒媳必須說出你的擔憂,讓兒媳自己出面,拒絕親家的要求。我相信,你兒媳一定會深明大頭,她明向屁股要坐那頭。
第三,叫兒子把房產證交到你手裡,由你本人親自保管。
-
3 # Qun94
肯定不同意,抵押也只能用自己的房子做抵押,女兒嫁到婆婆家是另㚈一個家,扺押投資都有風險,是我堅決不會同意。
-
4 # 使用者98327298883
如果這個媳婦愛老公,愛自己的家絕對不會同意的,如果父母愛女兒的話也不會做這樣的事。這個就很明顯了,自己理會吧。
如果是兒子的房子,兒子說了算。如果是父母給兒子買的,父母說了算。但我建議還是不能給他們做抵押。因為現在的婚姻太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