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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美麗日記6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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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認真的亦凝
為什麼還有人說是服務員的責任呢?
服務員的主要工作職責是端茶倒水和點萊及整理餐桌,客人多的時候,服務員工作量很大,氣都喘不過來,是不可能盯緊每一桌有沒有買單的。很簡單,這就是少數客人想佔小便宜的心理作怪。大的來說,是個人價值觀出現了問題,別人既提供勞動,又提供食物,你想免費獲得卻還沾沾自喜,自己心理的個人價值標準違背了市場法則,阻礙市場體系和規則的正確執行。小的來說,這跟小偷小摸沒啥區別,在白天眾目睽睽下逃單,顯然是客人自己的行為準則出現了問題。人類文明的進步,靠的是大家自覺遵則社會的法則。公交車不投幣坐車,難道是司機責任嗎?司機得負責盯著前面的訊號燈,而不是盯著乘客的每一雙手。
如果說,責任歸於服務員,那豈不是縱容逃單的發生。
吃飯跑單,從道德上說這應該是客人的責任。從法律上說,就是民事糾紛,不是刑事犯罪。 一、如果對方知道你是誰,那就不是刑事案件,這只是民事糾紛; 二、如果你提供給對方的資訊是假的,那就涉嫌變相詐騙了。 什麼是詐騙:就是從一開始就不想付錢,即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故意,透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對方數額較大財物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