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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7794315313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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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劉永毅醫生
無藥可救字面意思是病已重到無法用藥醫治的程度,現已引申為事情無法挽回。不太愛聽、或者說有些反感這類說法,不分青紅皂白,癌症就沒辦法治了?難道讓病人“自生自滅”?這裡的癌症泛指一切惡性腫瘤,腫瘤也特指惡性腫瘤,一回事。癌症晚期、終末期,治療方法捉襟見肘,病人體力不支,花費已很多等等原因使抗腫瘤治療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確實是無藥可救,無法挽回、逆轉,但並不是無藥可治,治什麼呢?對症支援舒緩治療,讓病人少些苦痛,也是必須的。
癌症治療方案制定最主要取決於分期,以T(原發灶)、N(區域淋巴結)、M(遠處轉移)情況而分為Ⅰ期、Ⅱ期、Ⅲ期、Ⅳ期,Ⅰ期多用“刀”,不用“藥”,有可能治好,Ⅱ期、Ⅲ期以“刀”為主、“藥”為輔的綜合治療,Ⅳ期以“藥”為主的綜合治療。
抗腫瘤藥發展迅速,尤其是靶向藥物、免疫藥物的出現,它們最先使用的領域就是晚期癌症,所以晚期癌症並不是沒藥可救,化療藥也廣泛應用於晚期,還有內分泌藥。若非要說用藥後病人治癒才算“救”,這目前可能達不到,延長了生存時間不算“救”嗎?
癌症在目前中西醫均無法治癒,只能延長壽命。除非不經過活檢,組織切片化驗檢查的誤診以外。下一代的成長,就意味老一輩枯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