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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馬識途23555415069

    司機全責,老闆如沒阻止和提醒也有錯,可追連帶責任。

    曾經有案:幾個朋友聚會喝酒,酒散後各自回家,結果其中一人落水死亡,同桌全部被告上法庭聯帶賠償,這就是因果!

  • 2 # 何二的情感小屋

    首先,不管是由於什麼原因,讓你參加什麼酒局或者是宴會,也不管你有多麼不願意參加,但只要你在這個過程中飲酒了,那就不能開車,開車上路本就違法,更何況是致人死亡。

    你也不要怨誰叫你參加的,因為這跟誰叫你喝酒沒有太大的關係。就像有人叫你喝酒了,你出去殺人了,然後說是叫你喝酒的人不對。

    所以說,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種老生常談的話題我們不要再當做耳旁風了。

    人家武松酒後和老虎單挑,那是站在為民除害高度上,所以能流傳百世。你喝酒,那是在殺人,只是所用的武器不是刀槍而已。

    最後,希望大家有車的人,為了自己,也為了他人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 3 # 今生wu緣來生再聚

    你想把老闆牽扯進去之間,建議你把汽車製造廠和銷售商一併告上法庭,不該賣你車啊。。。還有賣酒的。還有你父母,不該生你這個又會喝酒又會開車,而且還能撞死人的兒子。可以找老闆的麻煩,那樣以後你就沒有工作也沒有朋友了,誰還敢和你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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